首页 > 工作动态 > 事务中心动态 > 正文

三省一市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长三角地区医疗质控工作指导性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上海巿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15817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面对疫情,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长三角区域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是当前境外疫情呈暴发增长态势,境内人员流动加快,疫情反弹压力依然存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成为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有序开展正常医疗服务,确保长三角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感防控。3月中旬,在上海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议和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积极响应支持下,三省一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部门依托长三角医疗质控一体化发展工作平台,组织协调四地质控专家共同研究当前疫情形势下,实施“分类施策、精准防控”,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长三角地区医疗质控工作指导性意见》,指导不同专业医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长三角地区55个医疗质量控制专业的近4000名质控专家根据国家和三省一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反复研究、讨论、沟通、修改,用最短的时间制定了本专业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质控工作指导性意见。三省一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质控管理部门携手组织该事项,汇编材料近24万字,并于4月20日联合发布《指导性意见》。


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

2020.4.20